山东男子被“冒名坐牢”:丢失身份证后名下出现盗窃、抢劫罪名,案底背了11年还没洗清

来源:凤凰周刊 作者:李游 时间:2021-02-23

“杨立学”去上海“抢劫”的那个深夜,他正躺在山东乐陵蓝翔技校宿舍的床上。两个地方隔着950公里,“杨立学”却在不同城市的同一时间,“完成了”这次犯罪。而且,不是在梦里。

两个多月后,趁着警察没找上门,人在山东的杨立学,又在上海“偷”了一辆摩托车。这次,盗窃者没那么走运,警察将他控制在逃跑途中。之后检方指控了抢劫和盗窃两项罪名。

上海警方把刑事拘留通知寄到杨立学的山东农村老家,父母看到后吓了一跳,痛斥儿子为何没做好事。他委屈地说:“我什么都没干。”杨家人提心吊胆过了数日,却没警察上门。

后来法院寄来一份判了实刑的刑事判决书,杨立学的人身自由却未受影响,他外出打工了。他不知道的是,有个贵州毕节籍的男青年,正冒用他的身份,被羁押于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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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冒名坐牢的杨立学。受访者供图

尽管两人外貌相差甚远,但所有办案人都没分清真假杨立学。“这事儿发生在11年前了,也算‘纸面服刑’吧!”杨立学苦笑着说。

 

最终结局是,冒名者先后被判刑5个月和4年有期徒刑,杨立学则一直为这个小自己两岁的陌生人,背负着刑事犯罪记录,处处遭受白眼。“可把我害惨了,这些年,连老婆都差点不相信我,村里人也觉得我是个既偷又抢的坏人”。

2019年,杨立学开始走上维权之路,2020年8月份,上海市有关部门才纠正了杨立学名下的抢劫罪记录,可盗窃罪至今还没改过来,案底也一直背着。

 

“你是不是真犯过事儿?”

今年35岁的杨立学,仍奔走于全国各地打工。每次远行,他都不愿乘坐火车或巴士,而是开着自己的小轿车,“不是因为我太装,是刷身份证时,总会被工作人员看到犯罪记录。”这些年来,他受够了外人的异样眼光。

回到家后,他还得面临另一种压力,老家亲友,甚至父母、妻子和儿子,时不时还总问:“你是不是真犯过事儿?”刚开始,杨立学尝试解释,但案底一次次被查出后,他也绝望了。

慢慢的,杨立学觉得自己好像是过街老鼠,村里人虽然没明说,但总觉得背后有人对他指指点点,“事情太巧合了,难免让人怀疑。”

麻烦的源头,来自杨立学的打工生涯。他1985年出生在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前杨村,2001年初中毕业虽然考上高中,但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外出务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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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早就外出打工的杨立学。受访者供图

从2001年9月起,杨立学在天津养过鸡,在青岛做过相框,2005年辗转到上海当了几个月保安,后来在上海一家连锁式中西快餐店打工。2006年,他进入山东老家的乐陵市蓝翔职业技术学校(简称蓝翔技校,该校与知名的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没有关系),开始了为期3年的电气焊专业学习。

2006年寒假,杨立学又去上海一家餐饮店打短工,年底回家时,在上海的火车站丢了钱包。他到现在也不清楚是被偷还是掉了,钱包里有200元现金、一张银行卡,和一张身份证。

“正好回去也得换二代身份证,加上现金不多,卡里几乎也没存款,就没报警”。回老家后,杨立学马上到杨安镇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身份证,丢身份证的事情也告诉了民警,警察并没有告诉他挂失之类的程序。

三个月后,杨立学收到了二代身份证。此后,他慢慢淡忘了在上海丢钱包之事,开始按部就班在学校上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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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立学后来办理的二代身份证。受访者供图

2007年11月,还没毕业的他,在父母催促下结了婚,次年儿子出生。为了让家里过得好一点,杨立学还是利用每个寒暑假外出打工,但开学了就回学校。蓝翔技校出具的证明显示,杨立学上学时,“在校期间始终没有离校,各种表现良好。”

 

 人在山东,却在上海“盗窃、抢劫”

2009年5月7日,正躺在蓝翔技校宿舍床上的杨立学,卷入了一场刑事案件。

据刑事判决书记载,当天晚上11点,一个自称叫“杨立学”的男子,与两名同伙,在上海市沪太路671号门口实施了抢劫,他们使用暴力抢走受害人的包,内有300元现金、一部价值400元的索爱Z558C型号手机,迅速逃离现场。

2009年7月,杨立学正式从蓝翔技校毕业,先回了老家务农。而上海的“杨立学”也在7月30日再次实施犯罪,这天晚上7点,“杨立学”伙同他人,在上海市中华新路619号闸北区中心医院门口,用大力钳剪断了别人的车锁,偷盗了一辆摩托车,价值212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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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开具的证明显示,“杨立学”犯罪期间,他本人并不在场。摄影:李游

在逃跑过程中,偷车男子被抓获。2009年7月31日,闸北警方将其刑事拘留。在审讯室里,这名男子说自己叫“杨立学”,并准确报出杨立学身份证上的地址和信息,警方依此录入系统。

2009年10月,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指控“杨立学”犯盗窃罪,后闸北区法院做出“(2009)闸刑初字第766号”判决书,判处“杨立学”拘役5个月,刑期至2009年12月29日。同期,“杨立学”之前参与抢劫的事情也案发了,他在拘役结束被释放当天又被抓。

而杨立学当时在山东老家干农活,前杨村的村干部给杨立学父母送来一封来自上海警方的挂号信,里面是对杨立学的拘留通知,罪名是涉嫌抢劫,这让家人一头雾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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闸北警方给杨立学父母寄来的拘留通知。摄影:李游

父母开始质问儿子,是否在上海犯过事?杨立学否认,家人根本不信。他们认为,司法机关不可能办错案子,而且是在大都市上海,“否则,怎么不去找别人呢?”无论杨立学怎么解释,也没人相信他,“我只能说,那就看看会不会被抓吧。”

妻子也知道了此事,她埋怨丈夫在相亲时“隐瞒罪行”。很快,这件事也传到村民的耳朵里,虽然没有人在他面前公开议论,但他能感觉到很多人在疏远自己。

“当时,只知道有个抢劫,不知道还有盗窃。”杨立学说,老家派出所也给自己打过电话,主要询问是否在上海待过,以及有没有犯过事儿。杨立学不仅否认,还再次说明曾丢过身份证。

警察也没再多说什么,只让他电话保持畅通。

杨立学在村里一直等到2010年2月份,办案人员也没来找他。他和家人都认为是弄错信息了,就没再理会。又在家里待了数日,杨立学去了位于济南的中车集团的车间工作。

 

到北京旅游被查出案底,在安徽住宾馆遭公安查房

2010年4月,闸北区法院作出“(2010)闸刑初字第247号”判决书,以抢劫罪判处“杨立学”有期徒刑4年。“杨立学”这次不服,提出上诉,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二审的刑事裁定明确指出,法官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,并讯问了“杨立学”本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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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法院对“杨立学”做出的刑事判决与裁定。摄影:李游

闸北区法院把判决书寄到了杨立学的山东老家。父母和妻子看到后,又开始指责杨立学,坚持认为他向家人隐瞒了真相。

但杨家人也很疑惑,被判了刑的杨立学为什么没有住监狱?当时在中车集团工作的杨立学,的确人身自由没受到影响。

从2010年4月22日起,杨立学每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。当年5月25日,他拿了到济南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。至此,杨立学确信,“应该是办案机关弄错了,否则早开始找我了。”

因为孩子太小,妻子一人照顾太辛苦,杨立学在中车集团干到2011年12月选择辞职。2012年春节过完后,他开始在乐陵老家打工。家人都以为那件事过去了,并试图相信他没做坏事。村里对他的议论,也慢慢消散。

在上海服刑的“杨立学”,第二次的刑期到2013年12月28日,出狱后,他不知去向。这一年,杨立学买了一辆小轿车,平时外出多是开车,很少用到身份证。所以,将近5年时间里,他没感觉到多少异样。

到了2018年暑假,儿子10周岁了,想去北京看天安门。杨立学带着老婆和儿子,和一个亲戚的孩子一起去北京旅游。

在天安门附近安检时,杨立学发现别人的身份证刷一次就过,他需要刷两次,工作人员不仅盯着他上下打量,还小声嘀咕。他以为是身份证核验网络出了故障,没太在意。

在进入国家博物馆安检时,杨立学的身份证又被刷了两次。他询问怎么回事,有警察拿着他的身份证,在警务室刷了一次,说他有案底。

杨立学当即提出质疑,并开始解释。“你没犯事儿的话,怎么会有犯罪记录呢?”有警察质问。交涉期间,很多等待安检的人听到了谈话,并下意识地与杨立学拉开距离。儿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但妻子又开始认为丈夫一定“有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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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杨立学”的罪名与量刑。摄影:李游

麻烦还远不止于此。2018年底,杨立学和老婆以及哥哥到安徽阜阳办事。他们住进了阜阳火车站旁边一家旅馆。在办理入住十几分钟后,有3个警察来到他住的房间。

在房间内,警方对着杨立学,一会儿录像,一会儿拍照,问从哪里来、在阜阳待多久。“他们也没说具体情况,我以为是例行检查。”事后,杨立学想起北京之行的遭遇,便问哥哥是否遇到公安查房?哥哥表示没有。

气愤的杨立学赶到吧台,询问服务员,警察为什么这样做?服务员没明确回答,只含含糊糊说了句:“我们这儿和公安联网,你有啥事,系统会报警。”从服务员的眼神中,杨立学感受到了歧视。

回房间后,妻子再次质问丈夫的过往,杨立学已无力解释,“本来,她都快相信我了,但那个案底,一次次将信任打破。”

还有一次,杨立学和妻子去临沂办事,他准备进入候车厅时,工作人员拿着杨立学的身份证说:“你的事,都解决了吗?”这一次,妻子彻底怒了。

事后,杨立学与妻子一起去了杨安镇派出所,带着之前上海方面寄来的刑拘通知和判决书。说明情况后,民警拿着杨立学的身份证进行了核验,告诉他,两个案底,分别是盗窃与抢劫。妻子让杨立学去解决此事,否则就认为他参与过犯罪。

 

“太尴尬了,这长得一点也不像嘛”

2019年上半年,杨立学决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。他在乐陵市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,讲述遭遇后,几个律师都觉得蹊跷,但没人愿意代理。原因是,他们认为搞不清冒名问题的真正原因,不想得罪人。杨立学又咨询了5个律所,也都被拒绝。

在朋友提示下,杨立学找到乐陵市司法局,工作人员也认为不可思议,并鼓励他维权。

折腾了一段时间,当地总算有律所接了他的案子。当时,这位律师的思路是,直接去上海的法院申请国家赔偿,在陈述理由时,把被冒名的事情引出来。

去上海之前,杨立学想查一下闸北区人民法院地址,以及审判长是否还在位。结果发现,早在2015年,上海市行政区划调整,闸北区和静安区合并,设立了新的静安区。也就是说,杨立学的案件,现在归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了。

2019年6月23日,杨立学与律师到了上海。法院的立案部门说,此事最早错在公安,应该去找警方。警方又对他们说,既然是法院判决的,就该去找法院。最后,静安区法院门卫让杨立学留下一份材料。

杨立学又联系上北京一位律师梁宏刚。梁宏刚决定从检察院入手,2019年10月向静安区检察院递交了《再审建议申请书》,还附上了杨立学的不在场证据。

“静安区检察院一个宋姓检察官很负责,如果不是她,案件不知道会怎么样。”杨立学说。后来,此案转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(简称上海二分检)。2020年1月16日,该院答复杨立学,正在审查办理。

检方还把杨立学带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科所,进行指纹鉴定。过程中,就有办案人员吃惊地说:“太尴尬了,长得一点也不像嘛。”

仅用了半个小时,办案机关就确定,卷宗里“杨立学”的指纹,与杨立学本人不同。彼时,已是杨立学为他人背案底的第11年。

 

冒名者被揪出,被冒名者的案底还没完全清除

确认杨立学身份与卷宗身份对不上后,检方启动了相关程序。

2020年7月10日,上海二中院接到上海二分检的《再审检察建议书》;8月17日,上海二中院作出刑事裁定,认定10年前案件中的“杨立学”系冒名,并将真正的罪犯名字更正为马银军。

冒名者马银军,1987年7月4日出生,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人。检方信源显示,马银军在2008年7月8日,因盗窃罪被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2009年1月27日刑满释放。他出来不到4个月,就开始到上海作案。

山东男子被“冒名坐牢”:丢失身份证后名下出现盗窃、抢劫罪名,案底背了11年还没洗清

不久前,上海二中院认定杨立学被冒名。摄影:李游

至于马银军如何拿到的杨立学的身份证,以及又如何在两起刑事案件中,历经公安、检察和法院以及监狱等环节,完成“冒名犯罪”的,杨立学和律师都搞不明白。

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,目前搜不到与冒名者马银军相关的公开判决。杨立学还不解的是,既然当年错误认定了自己的身份,11年后,办案部门又是如何获知马银军的个人情况的。

目前,有关杨立学的“抢劫案”虽然被纠正了,但闸北区法院在2009年10月20日,对杨立学作出的“(2009)闸刑初字第766号”盗窃案判决书中的名字,还没进行纠正。

梁宏刚律师说,这意味着杨立学的刑事“案底”还未得到完全更正,对他今后的出行、生活、工作等,还会继续造成影响。而杨立学还担心儿子的未来,以后考公务员、入伍或进事业单位等,会不会受到他的“案底“的影响。

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,像杨立学这样被冒名的事件并非孤案。梁宏刚律师说,办理这类案件很麻烦,如刑事申诉案件一样,启动起来非常艰难。 “在杨立学案中,谁该为此负责?马银军冒用别人身份,又该怎么追究责任?”

最近,杨立学去了江苏南通打工,在案底没有彻底消除之前,他还是尽量避免乘坐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公共交通。